转发|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“三高企业”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8-02

辖区“三高企业”:

  根据《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》(厦委发〔2019〕17号),现将2021年度“三高企业”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兑现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对象及内容

  1.申报对象:工商注册地、税务征管关系(入库为准)均在海沧区的三高企业。

  2.申报内容

  对“三高”企业在本市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,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,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%给予补助,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  二、申报材料

  1.“三高”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报告

  2.海沧区“三高”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

  3.营业执照复印件

  4.厦门市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

  5.2021年度审计报告

  6.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

  7.增值税完税证明(入库期)

  8.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,还需提供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(内含缴入金库信息)

  三、申报流程

 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,一式一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。

  四、申报时间

  2022年9月30日前

  上午8:30—11:30、下午3:00—5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五、申报受理地点

 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05

  受理电话:6891695

  六、其他

  1.单位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、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,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;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  2.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=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-当年度增值税退税-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。

  附件一:《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》(厦委发〔2019〕17号)

  附件二:海沧区“三高”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

 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

  2022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