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对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“高企”)认定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,提升高企认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的工作质量,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以及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相关要求,我局起草了《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反馈时间:10月28日前;
二、反馈方式:可通过信函或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。信函方式请邮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710室;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540778846@qq.com,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“《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;
三、联系方式:2661606、2052826。
厦门市科学技术局
2022年10月19日